其他
【“三有”争创】喜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妇联日前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妇女进步发展、儿童健康成长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妇女儿童权益受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从实际工作出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一方面通过秉公办理一个个案件,不断拓宽妇女儿童维权渠道,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用法治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联系,走进校园、社区,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巩文静 校对:薛蓉蓉 审核:秦栓栓
往期精彩回顾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拟建立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
【以案说法】吴堡检察:在自家地里撒药,不但赔钱还被判刑!